厦门信达定增募不超7.09亿获证监会通过 中金公司建功

 人参与 | 时间:2025-07-06 06:59: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信达”,厦门信达000701.SZ)昨晚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定增公告。2023年1月3日,超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厦门信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获证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监会建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通过申请获得通过。

2022年11月19日,中金厦门信达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879.69万元(含本数),厦门信达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定增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超亿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获证4S店升级改造项目、监会建功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通过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中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除国贸控股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国贸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937.35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国贸控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前,国贸控股持有发行人24250.69万股股票,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2.95%,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持有国贸控股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937.35万股(含本数)。其中,国贸控股拟认购数量不少于以下最低认购数量(含本数):最低认购数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可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20%。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国贸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低于37.66%且不高于56.1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厦门信达发布的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苏洲炜、马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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